10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2022年香港金融科技周”活动上指出,从全球来看,当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逐步得到应用,不断改变金融业的服务渠道、商业模式甚至行业格局。同时,新技术、新模式也在深刻改变金融风险的生成方式、表现形式和传导路径,不断对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甚至是挑战。这些都迫切需要金融业和金融监管部门处理好创新与风险之间的平衡。既要支持鼓励金融业探索应用新技术,又必须确保金融创新始终在安全审慎的轨道上运行。
肖远企表示,要不断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设,完善监管规则和机制,丰富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金融科技安全稳健发展。
一是完善基于规则的监管。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金融监管,持续完善修订现行金融监管规定,针对新兴的金融科技活动及时制定出台专门审慎监管规则。
二是丰富金融科技监管工具。在监管科技方面,持续推进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的数字化体系建设。设立智能检查实验室,加强对大额风险暴露的识别和早期预警。设立监管大数据平台,注重对市场数据的自动化集成和交叉验证,加强穿透性风险监测与分析。在合规科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建设数字化平台,强化对合规风险的有效管控。目前,大型银行均已建立合规科技信息系统,中小银行也正在加快建设步伐。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虽然技术被广泛认为是中性的,本身并不具有金融风险属性。但在实践中,技术又容易与一些不当金融行为相互交织,成为欺诈、洗钱等活动的工具。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进程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数据安全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同样至关重要。
以下为肖远企发言全文:
肖远企在“香港金融科技周2022”上的演讲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参加本次“香港金融科技周2022”活动。借此机会,与大家交流我对金融科技的一些思考。
回顾历史,金融与科技交织互动、相互促进的进程从未停歇。从中国金融史看,每一次标志性的金融创新,往往都是同时期重大技术进步促成。比如,春秋战国时期金属冶炼技术发展,为大规模货币铸造奠定了基础,有力推进了实物货币向标准化铸币的转化。宋代造纸、印刷技术的成熟,为创设“交子”等纸质支付工具提供了可能。再比如,算盘等手工计算工具的进步,大大提升了多位数计算能力和账务处理规模,促进了“钱庄”“票号”的活跃繁荣。近代电信技术发展推动银行实现了全天候、跨地域开展服务和交易。上世纪50年代计算机的问世和飞速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运算能力和数据存储能力,更是深刻改变了金融业。从银行卡、自助柜员机、网上银行到近年来的移动支付、虚拟银行等,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最大可能性边界,有效降低了服务成本,显著提升了金融可获得性。在中国内地,即使在那些曾经是地远人稀、传统金融服务难以触达的区域,当地农牧民如今也能便利地开立银行账户,享受在线远程金融服务。
从全球来看,当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逐步得到应用,不断改变金融业的服务渠道、商业模式甚至行业格局。同时,新技术、新模式也在深刻改变金融风险的生成方式、表现形式和传导路径,不断对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甚至是挑战。从宏观层面上看,有研究认为: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化联结可能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一是加剧金融风险的关联和传染,模糊银行和非银行活动之间的边界。二是加剧金融体系的亲周期性,助长金融机构在经济上行周期扩张和下行周期收缩。三是加剧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趋同性,放大市场波动。四是加剧系统重要性效应,形成另一种形式的所谓“大而不能倒”。从微观层面上看,单体金融机构面临技术路线战略失误、IT治理薄弱、网络安全、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等风险,可能危及金融机构自身安全稳健运行。这些都迫切需要金融业和金融监管部门处理好创新与风险之间的平衡。既要支持鼓励金融业探索应用新技术,又必须确保金融创新始终在安全审慎的轨道上运行。
近年来,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相对迅速。
一是推进普及电子支付。2021年,内地个人银行账户数量达到135.9亿户,人均拥有近10个账户,线上支付交易金额合计约3500万亿元。金融支付更加便捷、高效,使用成本更低。
二是积极促进普惠金融。金融机构注重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不断提高金融可获得性,持续降低服务成本,重点覆盖金融服务薄弱和空白领域,突破物理网点和地域限制,触达更多的普惠金融客群。2021年内地小微企业互联网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7%,远高于一般贷款增速;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同比增长8%,较财产险行业整体保费增速高出7个百分点。目前内地银行通过线上渠道发生的业务交易笔数占各类渠道比重已超过90%。
三是鼓励金融业利用新技术更好践行ESG发展理念。支持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主动关注和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设,完善监管规则和机制,丰富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金融科技安全稳健发展。
一是完善基于规则的监管。我们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金融监管,持续完善修订现行金融监管规定,针对新兴的金融科技活动及时制定出台专门审慎监管规则。
二是丰富金融科技监管工具。在监管科技方面,持续推进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的数字化体系建设。我们邀请了一些来自中国香港等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专家分享经验、参与建设、提供支持。我们还设立智能检查实验室,加强对大额风险暴露的识别和早期预警。设立监管大数据平台,注重对市场数据的自动化集成和交叉验证,加强穿透性风险监测与分析。在合规科技方面,我们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建设数字化平台,强化对合规风险的有效管控。目前,大型银行均已建立合规科技信息系统,中小银行也正在加快建设步伐。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虽然技术被广泛认为是中性的,本身并不具有金融风险属性。但在实践中,技术又容易与一些不当金融行为相互交织,成为欺诈、洗钱等活动的工具。为此,我们非常关注金融科技及其创新对公众利益的影响。我们始终认为,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进程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数据安全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同样至关重要。
女士们、先生们,金融科技是当前全球金融业共同面对的一项重要命题,并将不断发展、变化和演进。我们愿意分享中国经验,并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同行加强合作沟通。最后,祝本次金融科技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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