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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员工推销POS机诈骗案曝光:一年敛财238万,涉案人员获刑最高10年

来源:POS机网 作者:POS机办理网 本文tag:POS机诈骗

 

近年来,POS机推销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吴某与某支付公司合作代理POS机推广业务。他们利用此机会,以办理信用卡为名,诱骗被害人购买并激活POS机,从而骗取399元的激活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就非法获利了238万元。

此案的案情回顾显示,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间,被告人吴某、曾某、胡某等人通过招募业务员,到各地市流窜作案。他们先从某支付公司购买POS机,然后以高价出售给业务员。同时,他们还非法获取有意向办理信用卡的客户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以每条30-35元的价格出售给下级业务员。

当业务员联系到客户后,他们会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取得客户的信任,然后诱导客户办理一台或多台POS机。接着,他们会利用这些POS机骗刷客户的激活费。不到一年的时间,涉案金额就达到了238万元。

2024年2月、3月、11月,检察机关分别对上述3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涉及案件3件。目前,同安法院已审结该系列案2件,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曾某、胡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剩余1件14人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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