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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保险公司终于有了“人保支付”

来源:POS机网 作者:POS机办理网 本文tag:人民保险人保支付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新增两则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获批。

许可文件编号“银许准予决字〔2022〕第162号”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的还有福建一卡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一卡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高支付市场风险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维护支付市场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7月份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1〕198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应当事前报告的重大经营事项,以及可能对支付机构(含分公司)自身经营状况、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应当事后报告的事项。

《办法》明确,支付机构的下列事项,应当事前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支付机构拟首次公开发行或者增发股票的;支付机构主要出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其直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或者通过协议控制架构等方式赴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供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与其他机构开展重大业务合作的;支付机构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控股附属机构或者通过协议等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关联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出资人拟抵押、质押、托管或者变相抵押、质押支付机构股权或者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的;累计对外提供的有效担保超过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5%的;支付业务设施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对支付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系统应用架构或者重要版本、迁移生产中心机房或者灾备机房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重点合作机构,可能影响支付机构商誉或者外部审计、检测质量的。

《办法》全文并未明确列出“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是否属于重大事项之列,并且此前相关持牌支付机构公司名称变更时央行方面也并未进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不过,后续相关信息变更或许都会被列入。

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亿元 , 于 2014年7月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

2021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批复同意人保金服收购联付通100%股权,人保集团为实际控制人。人保集团曲线摘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现股东为人保集团、人保财险、人保寿险。目前,金服总部设置6个部门,分别是业务运营中心、信息科技部、发展规划部、风险合规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旗下拥有6家子公司,分别是邦邦汽服、爱保科技、人保小贷、中元经纪、人保创新投和联付通支付(现在的人保支付)。

人保金服布局“四个”重点领域:

一是布局车主生活服务领域。聚焦建设车生活服务生态圈,赋能主业降赔减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车主增值服务。

二是布局线上销售服务领域。聚焦打造技术特色鲜明,全向开放、广泛连接的、以服务人保为主、面向保险行业的线上智慧保险销售服务平台,赋能保险销售服务数字化转型。

三是布局线上客户服务领域。聚焦打造集团统一的全渠道智能化客服体系,提升主业公司客户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是布局支付金融服务领域。聚焦打造集团内外部共享的支付科技平台,提供基础支付结算服务和定制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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